东莞:确诊、疑似、医学隔离参保人全部医疗费纳入医保
2月7日,记者从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最新出台“5个全部、1个优化”措施,对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隔离的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统称“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救治工作。
措施如下:
一、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没有目录限制。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中所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其发生医疗费用,不设个人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全部疾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它疾病中感染等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全部治疗过程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在初诊医疗机构和定点救治医院的门急诊、留观、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全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在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的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五、全部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并单列结算。符合保障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全部医疗费用,不纳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总量范围。
六、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疫情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南方日报记者】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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