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直属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审核结果公示啦!
%26nbsp; 昨天,市教育局公示了2016至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市直属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审核结果,我市这9所市直属民办学校教师有份!什么老师可以领到津贴?
根据《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享受从教津贴对象为现正在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民办学校教学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任教师:
1.在我市民办学校现任职的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周年以上;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教师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在我市同一民办学校连续任教期间已参加社会保险;
4.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良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从教时间计算至市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校历学期结束时间。学期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
发放方式、从教津贴标准
发放方式
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
从教津贴标准
连续从教满一周年不足三周年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
满三周年不足五周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
满五周年不足八周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
满八周年及以上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
具体哪些老师符合条件?
我市9所市直属民办学校领取从教津贴的具体名单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3月23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教育局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23660987
邮箱:649808245@qq.com
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市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予以反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领取从教津贴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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